主頁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余之居        思汝山房         尋夢園          懷華軒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方便里               

 

關於希特勒上台,一個普遍的說法是,希特勒通過民主選舉獲得執政地位。

事實真的是如此嗎?


    
希特勒並非靠民選當上總理1932年希特勒競選總統只獲得36.8%票數,以敗選告終1918年德意志帝國在一戰戰敗後,就結束了王朝統治,在魏瑪城頒布憲法,實行共和製。這個共和政府被後世稱作魏瑪共和,憲法也被稱作魏瑪憲法。根據魏瑪憲法規定,國會是國家最高立法機構,由普遍、平等選舉產生的黨派代表議員組成;總統是共和國的代表和國家元首,掌有很大權力,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。1932年魏瑪共和國興登堡(von Hindenburg)總統任期屆滿,需要舉行新的總統選舉。希特勒代表民社黨(即納粹黨)參選,希望通過合法途徑登台。在總統普選中,納粹黨開動全套宣傳機器,從每個選區到最偏僻的村鎮展開遊說,大街小巷貼滿納粹黨的標語,攝製影片在各地放映(這是當時的一個創舉),還包租飛機讓希特勒遍遊德國。可是,經過3月和4月的兩輪選舉,希特勒獲1341萬票(佔總票數36.8%),沒有獲得過半數以上的選票,以敗選告終;興登堡則以1936萬票(佔總票數的53%)當選,共產黨候選人台爾曼獲得370萬票(佔總票數10.2%)

1932年德國政局愈發不穩,共產黨在議會的議席增多,日益壯大,帕彭與一些保守派懼怕由社會動盪引起的共產主義革命,打算拉攏希特勒組閣阻擊共產黨。經過一系列的秘密談判後,帕彭、希特勒與國家人民黨主席阿爾弗雷德·胡根貝格達成協議,希特勒擔任總理,帕彭為副總理,國家人民黨成為執政黨。

希特勒成為總理後,以暴力手段當上國家元首希特勒決定解散國會重新選舉,欲打破憲法約束,爭取多數支持徹底廢除議會民主制總理職位滿足不了希特勒的胃口。希特勒一心追求的目標是徹底廢除議會民主制,建立法西斯獨裁政權。遠在19321月,他就明確表示:法西斯要求全部權力,絕不同其他勢力、保守派政黨和派別長久地分享權力!現在希特勒已手握行政大權,要獨裁還須獲得立法權。但是要攫取全部權力並非易如反掌之舉。希特勒首先要獲得國會對他出任總理的認可,然後打破魏瑪憲法的約束,通過一項徹底改變國家體制、使自己不受限制地行使權力的法律,以所謂合法程序建立法西斯獨裁統治——這就是授權法